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的公告
发布时间:Oct 27, 2019 | 作者:政策法规
2015年5月至11月,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。经评估,拟确定全国上等级文化馆共计2550个,其中,一级文化馆1152个,二级文化馆675个,三级文化馆723个,详细名单附后。
现将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
异议受理单位: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
邮政编码:100020
联系电话:010-59881727、59881740
传 真:010-59881776
电子邮箱:ggsjgc@126.com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
文化部办公厅
2016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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